通 知
按照文化部关于启用新版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要求,区文化委对符合法律法规的正常经营的文化企业开展了新版证换发审核工作,旧版许可证停止发放并停止使用。
按照文化部推动上网服务行业和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意见总体要求,北京市、昌平区“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具体要求,昌平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归集和披露文化企业警示信用信息、实施联动惩戒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区文化委以坚持正确发展导向,改善行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提升行业总体形象为工作原则,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范围内,依法开展许可、备案和换证审核工作,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昌平区文化委文化市场科
2018年06月01日